南京对二次供水楼宇水池水箱清洗消*进行专项执法
随着进入高温天气,南京供节水管理部门开展了对二次供水楼宇水池、水箱清洗、消*的重点督查和专项执法。截至目前,已有四家单位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查处。扬子晚报了解到,《南京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,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由产权人负责。属于共有的,由共有人负责。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人或者其管理单位,应当每半年对贮水池(箱)清洗、消*、防腐。违反规定的,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。同时《条例》规定,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者未按照规定对其供水设施清洗、消*,或者未按照规定管理导致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,由城乡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并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。据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金勇*处长介绍,一些二次供水管理单位为节省费用,或长时间不清洗、消*,或自行安排非专业的员工进行清洗、消*,且在清洗、消*后不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,导致二次供水出现不应有的水质安全隐患。像这次的抽查中,栖霞区和燕路某小区,、消*。“物管没有任何记录,水质检测也不符合标准。”金勇*处长说,清洗、消*二次供水水池、水箱,首先是时间上有明确要求,必须是每半年一次。而清洗、消*二次供水水池、水箱也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操作的。根据规定,清洗消*人员,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,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。有些二次供水管理单位为省钱让自己的员工来清洗、消*,显然违规。水池、水箱清洗、消*后,还要对水质进行检测。水质检测还应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,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。这次督察中,四家单位的楼顶水箱清洗、消*都不符合要求,目前供节水部门正在处理中。如果市民发现小区楼顶水箱清洗、消*存在安全隐患,可拨打供节水处的投诉举报。通讯员龚节宣扬子晚报杨娟: 陈康